各分工会:
本届职代会是在学院升格前经选举产生的。成立至今,为学院民主管理、民主决策作出了突出贡献。现因任期届满,人员变化较大,经院党委研究决定,于3月10日(周三)下午召开学院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。会议主要议题是:1、成立第一届职代会;2、审议通过学院09年度工作报告、财务工作报告;3、审议通过相关管理制度;4、开展《我为学院和谐、科学发展献计献策》提案活动。为开好这次会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学院第一届职代会代表人数的确定
职代会代表人数,按在岗正式职工总数的30%计选。
二、 职代会代表的确定
以分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。按照本代表团正式在岗职工数30%比例由职工直接推选产生。推选时要考虑到代表的广泛性和参政议政能力。学院党政领导分到各代表团(不占推选指标)。
三、 代表条件与名额分配
(一)职工代表条件:
1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较好的群众基础,较强的分析表达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;
2、能密切联系群众,代表职工合法利益,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;
3、具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,关心学院的和谐、稳定和发展,正确履行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。
4、各项工作表现出色,无违法**行为。
(二)名额分配:
学院第一届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详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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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 门 |
职工数 |
名额分配 |
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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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工会 |
57+2 |
18+2 |
高全忠 |
|
管理系工会 |
45+2 |
14+2 |
蔡 红 |
|
外语系工会 |
44+2 |
14+2 |
凌双英 |
|
国贸系工会 |
25+2 |
8+2 |
潘海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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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计 |
179 |
62 |
|
四、 要求
1、各单位在推选代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,女职工、青年职工和科技人员应有适当的比例。
2、职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,具体工作由相应的工会组织实施。
3、各分工会接通知后,要及时向本单位党政领导汇报,认真组织实施,务必于3月5日前完成代表推选工作,同时将学院职代会代表推选名单报学院工会办公室。
特此通知
附件: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推选报表
2010年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