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院职代会代表改选暨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0-02-28   浏览次数:1814
各分工会:
    本届职代会是在学院升格前经选举产生的。成立至今,为学院民主管理、民主决策作出了突出贡献。现因任期届满,人员变化较大,经院党委研究决定,于3月10日(周三)下午召开学院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。会议主要议题是:1、成立第一届职代会;2、审议通过学院09年度工作报告、财务工作报告;3、审议通过相关管理制度;4、开展《我为学院和谐、科学发展献计献策》提案活动。为开好这次会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  学院第一届职代会代表人数的确定
    职代会代表人数,按在岗正式职工总数的30%计选。
二、  职代会代表的确定
    以分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。按照本代表团正式在岗职工数30%比例由职工直接推选产生。推选时要考虑到代表的广泛性和参政议政能力。学院党政领导分到各代表团(不占推选指标)。
三、  代表条件与名额分配
(一)职工代表条件:
1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较好的群众基础,较强的分析表达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;
2、能密切联系群众,代表职工合法利益,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;
3、具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,关心学院的和谐、稳定和发展,正确履行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。
4、各项工作表现出色,无违法**行为。
(二)名额分配:
    学院第一届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详表。
部   门
职工数
名额分配
负责人
机关工会
57+2
18+2
高全忠
管理系工会
45+2
14+2
蔡  红
外语系工会
44+2
14+2
凌双英
国贸系工会
25+2
8+2
潘海红
合  计
179
62
 
四、  要求
1、各单位在推选代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,女职工、青年职工和科技人员应有适当的比例。
2、职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,具体工作由相应的工会组织实施。
3、各分工会接通知后,要及时向本单位党政领导汇报,认真组织实施,务必于3月5日前完成代表推选工作,同时将学院职代会代表推选名单报学院工会办公室。
    特此通知
 
 
附件: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推选报表
 
        2010年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