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系部、处室:
为认真贯彻省商务厅皖商纪字(2010)165号文件精神,加强效能建设,规范明察暗访工作,推进纪检监察工作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,创建最优迎评环境,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《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明察暗访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
附: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明察暗访发现和查处问题整改通知书
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工会
二○一○年五月十日
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
明察暗访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
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效能监察,进一步规范明察暗访工作推进依法行政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,特制定办法。
第二条 明察暗访工作是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,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监督的有效方式,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、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。
第三条 明察暗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“团结、和谐、奋进、向上”的总体要求,主动查找学院工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,并促进整改,进一步提升学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,树立求实创新、廉政勤政、团结拼搏、争创一流的良好作风。
第四条 明察暗访工作坚持“党委领导、分级负责、随机抽查、客观公正、教育为主、**必究、规范管理、促进工作”的原则。
第五条 明察暗访的对象为学院各系部、处室、院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(含聘用人员)。
第六条 明察暗访工作的主要内容
(一) 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方面。是否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是否确保了政令的畅通;是否做到了“虑必及法、言必合法、行必循法”。
(二) 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方面。是否存在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等问题;是否存在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的现象;是否存在办事不力给学院造成损失的问题。
(三) 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执行方面。是否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、随意脱岗、以及上班时间上网聊天、炒股、玩游戏、打扑克、干私活和参与其他娱乐活动等现象;是否存在受利益驱动,有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等问题;是否有违反《廉政准则》规定的**举报。
(四)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创建方面。是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、一同落实、一同检查;是否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直接领导责任;是否真正落实了“一岗双责”;是否在打造“省直文明单位”中起到了积极的领导、引导、推动作用。
(五) 其他需要明察暗访的方面。
第七条 明察暗访工作的方式方法
明察暗访工作由学院纪委监察室牵头,办公室、人事处等处室配合实施。采取明察与暗访、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,明察每年不少于6次,暗访每年不少以10次,通过看、听、问、拍照、摄像、录音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。
第八条 明察暗访工作要求
(一) 明察暗访工作必须2人以上进行,不得事先告知被察访单位和个人。每次明察暗访都要记录在案。
(二) 在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问题,应下达《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明察暗访发现和查处问题整改通知书》(式样附后),责令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,并监督其改正到位,防止问题和情况的继续发展蔓延。整改责任系部、处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向明察暗访组反馈。
(三) 明察暗访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明察暗访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,对明察暗访情况要严格保密,明察暗访结束后要认真整理察访记录,及时汇报情况,总结明察暗访对象的经验做法,分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,提出处理、整改意见及建议,必要时向全院通报。
第九条 责任追究
坚持有责必问、有错必究。严查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行为,确保政令畅通。对检查中发现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,导致影响办事效率、贻误学院工作的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和我院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情节轻微的,下发《整改通知书》,限期整改,跟踪检查验收,给予责令检查、诫勉谈话;情节严重、社会影响较大的,给予通报批评;对****、****、****等的**违法行为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。
凡是被上级明察暗访组发现问题并通报的工作人员,个人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“优秀”等次,且所在系部、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“优秀”等次;凡是被上级明察暗访组发现问题并通报的学院聘用工作人员,一律解聘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,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:
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
明察暗访发现和查处问题整改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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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检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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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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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在的主要问题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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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改要求:整改工作应在 月 日前完成,于 月 日前上报整改情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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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改负责人(签名): 签收时间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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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察暗访组负责人(签名)
成员(签名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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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此表一式3份,明察暗访组、监察室、受检单位各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