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工会全体会员:
我校本届工会是在学院升格前通过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,自2001年5月成立至今,已8年多。根据《工会法》的有关规定,任期已满。经学院党委研究,决定于2010年元月6日下午召开学院工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,进行换届选举。
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会的主要任务
1、审议并通过工会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、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、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;
2、选举产生学院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,选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。
二、工会委员、妇工委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及产生程序
(一)委员候选人条件:
1、必须是工会会员;
2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、政策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3、热爱和支持工会工作,有一定的参政、议政能力,能积极反映广大会员群众的愿望和要求;
4、工作勤恳、为人正直、作风正派,工作成效突出,得到大多数会员的拥护和信任
5、经费审查委员懂得财务知识。
(二)候选人产生程序:
1、分工会酝酿提名,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;
2、报经学院党委会和省商务厅工会审查同意后,提交工会会员大会通过。
(三)委员会成员构成
1、工会委员9名。设主席1名,组织委员1名,宣传委员1名,文艺委员1名,体育委员1名,福利委员1名,财务委员1名,青工委员1名,女工委员1名;
2、妇工委员5名。设主任1名(女工委员兼),委员4名);
3、经费审查委员3名。设主任1名,委员2名。
三、第一届工会委员会、妇女工作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产生
1、工会委员会委员、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(工会主席由上级工会任命),差额比例为10%。
2、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产生后,再召开第一届一次会议,对工会委员、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进行分工。
3、选举及分工结果报经学院党委和商务厅工会批准。
四、大会的筹备
本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学院党委和商务厅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,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负责实施。
特此通知
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